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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银保监分局:同意沧州市运河青隆村镇银行变更股东,沧州运安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将持股8.54%,成为第二大股东

来源:金融界


(资料图片)

6月26日,沧州银保监分局发布了关于沧州市运河青隆村镇银行变更持有股本总额5%以上、10%以下股东的批复。

批复显示,沧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沧州运安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受让沧州市宇龙化工有限公司624万股股份,受让后总计持有该行62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8.54%。

沧州银保监分局表示,沧州市运河青隆村镇银行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及其配套文件,加强股权管理,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按照穿透原则准确识别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沧州银保监分局刚于6月初,核准冀茂成沧州市运河青隆村镇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李帅沧州市运河青隆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

天眼查显示,沧州市运河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注册资本为7306.88万人民币;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为该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持股占比38.1%;河北沧州前程印铁包装有限公司、冀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大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沧州运安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并列为该村镇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持股占比均为8.54%。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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